香港回归中的中英较量(一)
香港的回归问题,首先是一个外交问题。
从外国占领者手中以和平手段收回祖国固有的领土,必须通过外交谈判。
自回归的原则达成协议到政权交接,有一个相当长的过渡时期。
在此期间,英方要保证做好香港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,保持当地的稳定和繁荣;中方则要承诺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,为收回后的特别行政区制定出一系列符合实际的具体政策,以落实“一国两制”
,保持长期的稳定和繁荣。
在这漫长的过渡期内,双方为落实协议、履行彼此的承诺,要在众多领域进行外交谈判。
当时,中方根据协议确定了总体谈判方针:对于对方在过渡期间的日常行政管理,中方给予合作但不干预;对跨越回归、涉及未来特别行政区权益的事务,中方有发言权甚至参与权。
邓小平在思考按“一国两制”
构想解决香港问题时,曾敏锐地洞察到,这种解决办法的关键,在于过渡时期是否能保持稳定。
当时,我们对香港的前景——领土的最终回归,是充满信心的,但对这么一个漫长的过渡时期能否保持平稳,还是有所担心的。
我们希望不要出现大的波动和曲折,以致危害香港的长期稳定和繁荣。